2月14日,工信部發布《物聯網“十二五”發展規劃》。《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要培育和發展10個產業聚集區、100家以上骨干企業,預期到2015年,初步完成物聯網產業體系構建,形成較為完善的物聯網產業鏈。主管部門將在智能工業、智能農業、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能環保、智能安防、智能醫療、智能家居等九大重點領域開展應用示范工程,力爭實現規模化應用。
一、兩會上,溫總理再次提及要促進物聯網示范應用
事件:3月5日,溫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家將積極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建設高性能寬帶信息網,加快實現“三網融合”,促進物聯網示范應用。
二、工信部發布《物聯網“十二五”發展規劃》
事件:2月14日,工信部發布《物聯網“十二五”發展規劃》。《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要培育和發展10個產業聚集區、100家以上骨干企業,預期到2015年,初步完成物聯網產業體系構建,形成較為完善的物聯網產業鏈。主管部門將在智能工業、智能農業、智能物流、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能環保、智能安防、智能醫療、智能家居等九大重點領域開展應用示范工程,力爭實現規模化應用。
三、發改委啟動物聯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事件:5月15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組織實施2012年物聯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專項的通知》。通知稱,我國物聯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的目標是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以重點領域的物聯網應用示范為依托,著力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突破制約我國物聯網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為物聯網規模化發展提供有效的產業支撐;制定基礎共性技術標準,完善物聯網標準體系,著力解決我國物聯網應用的互聯互通問題;依托已有基礎,建設公共服務平臺,著力解決檢測認證和標識管理問題;加強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著力培育發展一批以自主知識產權為優勢的物聯網技術研發和產品設備制造優勢企業。
四、工信部公示2012年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149項入圍
事件:1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與財政部公示了2012年度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擬支持項目,包括八項技術研發與五大智能領域共計149項。這些項目是工信部、財政部組織的專家從申報了“2012年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的項目中評選出來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資金支持,聚光科技、寶信軟件、長安汽車、海康威視、遠望谷、佳訊飛鴻、國民技術、航天科技、萬達信息等上市公司有關項目入圍。行業專家認為,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擬支持項目的發布在一定程度上明確了我國物聯網發展的方向,有利于我國物聯網產業更加匯聚,引發更為龐大的產業群體效益。
五、國務院修改物聯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拓寬支持范圍
事件:11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中央財政自2011年起設立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并制訂了《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專項資金政策執行一年來,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物聯網產業的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2012年,在總結原有政策助推物聯網發展的基礎上,實施了修訂后的《2012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支持方向和重點,進一步完善了支持方式,并建立了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制度。
六、我國主導的“物聯網概述”標準成標準
事件:2月17日,聯合國電信聯盟(ITU-T)第13研究組會議正式審議通過了“物聯網概述”(Y.IoT-overview)標準草案,標準編號為Y.2060。該標準是*個物聯網總體性標準,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在2011年5月發起立項,并作為該標準的編輯人單位,組織國內相關單位提交了標準文稿。該標準涵蓋物聯網的概念、術語、技術視圖、特征、需求、參考模型、商業模式等基本內容,同時反映了我國利益訴求,轉化國內已經形成的研究成果,對于指導和促進物聯網技術、產業、應用、標準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七、工信部發布兩項物聯網標準
事件:2012年5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了5項通信行業標準,并于2012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次發布標準中包含YD/T2398-2012《M2M業務總體技術要求》和YD/T2399-2012《M2M應用通信協議技術要求》兩項物聯網標準。目前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在物聯網領域有4個國家標準在審查報批階段;9個通信行業標準中除此次發布的2個以外,尚有2個等待發布、2個在審查報批階段、3個在研;協會標準和研究課題共47個,其中4個.通信標準類技術報告已發布。
八、商務部加大物聯網技術在零售業的應用
事件:2月,商務部發布了《“十二五”時期促進零售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強科技和信息技術應用,加大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在零售業的應用,加強冷鏈配送、共用托盤、信息管理等技術或設備的研發與采用,開展“智能商店”試點。另外《意見》還明確,要加大零售業財稅金融支持,在零售業落實內貿領域相關財稅優惠政策,清理和整頓不合理收費,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九、衛生部要求食品企業建立產品追溯召回制度
事件:2月,衛生部起草發布《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和《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微生物控制指導原則》,并對其征求意見。《規范》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未來應建立產品追溯和召回制度,確保各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當存在不可接受的風險時,企業應確保能追溯和召回食品。
十、國家擴大智慧城市試點建設
事件:12月,住房城鄉建設部部下發通知開展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要求各地于12月31日前提交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的材料。住建部隨通知印發了《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兩項文件。試點城市在創建期內,每年12月31日前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交年度自評價報告,說明預定目標的執行情況。創建期結束后,住房城鄉建設部智慧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創建任務書組織驗收。對驗收通過的試點城市(區、鎮)進行評定,評定等級由低至高分為一星、二星和三星。